歷史。拉菲莊是由一名姓拉菲(Lafite)的創(chuàng)園于1354年,在十四世紀已相當有知名度。到了1675年她由當時世界的酒業(yè)一號人物希剛公爵(J. D. Segur)購得。希剛當時在酒界叱咤風云,他同時擁有歷史名莊拉圖(Chateau Latour)、武當王(Chateau Mouton)和凱龍世家(Chateau Calon-Segur)。法王路易十四曾說希剛家族可能是法國富裕的家族。在十七世紀,法國根本上是布根地(Burgundy)酒的天下。而當時社會的有名“交際花”法王路易十五的情婦龐巴迪卻對拉菲情有獨鐘。令拉菲往往成為凡爾賽宮們的杯中佳物。1755年希剛家族的第三代去世后,拉菲產權進入了一段較為混亂的歷史期間。但拉菲酒的質量依舊不為人絕望。直至1868年詹姆士.羅富齊爵士(Baron James Rothschild)在公開拍賣會上以天價四百四十萬法郎中標購得。該家族擁有拉菲莊不斷至今,并且不斷能把拉菲莊的品質和世界葡萄酒的名譽維持至今。 第二,1855年的評級。葡萄酒愛好者都知道,波爾多在1855年對該區(qū)的名莊進行了評級。當時他們在多如繁星的莊園中選出了61個可觀的名莊叫作Grand Cru Classe(中文可稱作列級名莊)。在61個中又分為5個級別。其中一級有四個,它們區(qū)別是拉菲莊(Chateau Lafite)、拉圖莊(Chateau Latour)、馬歌莊(Chateau Margaux)和紅顏容莊(Chateau Haut Brion)。而四個中拉菲排名一。
正宗的拉菲只產于羅斯柴爾德拉菲酒莊,正標上有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字樣,中文翻譯為“羅斯柴爾德拉菲酒莊”,這就是俗稱的“大拉菲”或“正牌拉菲”。因為酒莊在生產“大拉菲”時,為了提升/增加品質,都是以手工的形式從平均樹齡為45年的葡萄藤上采摘并挑選葡萄。不契合生產“大拉菲”品質標準的葡萄以及低齡葡萄藤結出的葡萄就用于生產俗稱“小拉菲” 或“副牌拉菲”的酒。副牌拉菲的正標稱號為“Carraudes de Lafite-Rothschild”,咱們翻譯成“羅斯柴爾德拉菲珍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