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作是運用語言文字符號反映客觀事物、抒發(fā)思想感情、傳遞知識信息的發(fā)明性腦力勞動過程。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過程,寫作活動大致可分為"采集-構思-表述"三個階段。與作家的自由寫作、職業(yè)人群的專業(yè)寫作差異,語文課程意義的寫作,是學生在老師指導下依照特定要求用書面語言發(fā)明文本,以進步和提升本身寫作水平的學習活動。簡單來說,寫作是生活中與人溝通、交流、分享信息的一種形式,就像咱們往常說話一樣。寫作就是用筆來說話。
寫作是以語言文字為媒介文明交流的行為,是人們各個行業(yè)不可或缺的信息記載與傳播形式。作為人們凝聚思想,抒發(fā)情感,加工與傳遞知識的根本手段。寫作是人們精神生活與實踐的活動重要組成局部,同時也是創(chuàng)作文學作品重要的路徑。
寫作是人們表示無窮創(chuàng)作力的辦法之一,這些作品稱為文學。作品的情節(jié)可以是虛構或紀實的,可以表示為各式長短的文章、詩詞歌賦、小說、劇本、書信等。
寫作是人們的一種特殊的,有目標的社會實踐活動的記載,是為滿足人們社會活動實踐的需求學習社會知識的需求而產生的。
摘自國家廣播電視出版社《新編寫作學》
寫作就是客觀事物作者的主觀意識在恰當的文字方式中的正確反映。
從操作層面而言,寫作可以這樣進行定義:寫作,是寫作者為實現寫作性能而運用思維操作技術和書面語言符號,對抒發(fā)內容進行語境化展開的修辭性精神發(fā)明行為。
從本體論層面,從本色意義上,即生命、人性、存在的意義講,咱們可認為寫作給出如下的本色性定義:寫作是人們運用書面語言文字創(chuàng)生生命生存自由秩序的建筑的行為、活動。
這個定義要表述的寫作原理是,寫作行為自身的深層本色在于尋求生命生存的依靠、"家園"、"故土",國家古代圣賢所謂"立言不朽"、所謂"發(fā)憤著書"體現出來的可觀寫作文明精神的終本色也正是在這里。當代西方學者所謂"我寫故我在"的哲學根據也正在這里。
在表層上,寫作是一種表情達意、交流信息的行為;在深層上,寫作又是一種生命生存的方式、路徑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寫作就是對生命秩序的創(chuàng)生行為。因而,寫作行為又具備一種哲學性、生命性。
寫作,是運用語言文字符號,反映客觀事物、抒發(fā)思想感情、傳遞知識信息的發(fā)明性腦力勞動過程。